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叠加享受

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年底前,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实施细则》印发后,各方广泛关注、反响很好,不少地区已经细化出台了本地区的落实举措。在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