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協發佈期貨風險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業務管理規則實現全流程自律監管

2月22日電,中國期貨業協會21日發佈實施《期貨風險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業務管理規則》及配套檔案《衍生品交易業務風險揭示書(參考範本)》。 《規則》共十章六十三條,涵蓋了總則、交易者適當性管理、交易管理、標的管理、履約保障管理、內部管理、行為規範、資訊報送、自律管理和附則等,以及附件《衍生品交易業務保證金管理說明》。 在交易管理章節中,從合約設計、集中度管理、估值機制、詢報價管理、交易確認、資訊簿記、對沖管理等方面,對衍生品交易的全流程做了規範要求。 為避免期貨風險管理公司與自然人變相開展衍生品交易,權益類非標準化期權交易單筆成交的名義本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0萬元,與依法經過準予或核准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的金融機構的交易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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