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電,美國地區法官塔尼婭·丘特坎(Tanya Chutkan)當地時間2月18日做出裁决,拒絕下令禁止“政府效率部”在訴訟期間訪問聯邦機构的電腦系統或訓示解雇政府工作人員,拒絕了民主黨州檢察長此前提出的請求。
掃碼分享
2月19日電,美國地區法官塔尼婭·丘特坎(Tanya Chutkan)當地時間2月18日做出裁决,拒絕下令禁止“政府效率部”在訴訟期間訪問聯邦機构的電腦系統或訓示解雇政府工作人員,拒絕了民主黨州檢察長此前提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