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不再稽核購房資格,不再限制購買套數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落實都市主體責任,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變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滿足羣衆多元化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系統推動供需平衡

(一)科學精准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全面推動建立“人、房、地、錢”聯動新機制,著力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二)深化實施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紅、柳丁、綠”三色管理,對住宅及商服類用地供銷比偏高的區域,適當减少用地供應。

(三)鼓勵市場主體將自有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相關要求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市、區(市)縣國有企業通過租購閒置商業辦公用房作為辦公、公共服務及產業使用,推動商業辦公用房市場良性迴圈。

二、優化服務激發活力

(四)全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 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鼓勵企業採取公證搖號選房銷售。

(五)推動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走深走實,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六)支持車位與住宅同步銷售; 合理設定新出讓住宅用地車位規劃配比。

三、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七)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稽核購房資格。

(八)推廣首層架空層用於公共服務空間設定,提高住宅陽臺等半開敞空間比例,推動郊區(市)縣開發低密度、高品質住宅產品,進一步加大高品質住宅供給。

本通知自

《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問答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落實都市主體責任,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從實際出發,研究製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在促進供需平衡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

二是

三是

三、市場主體改建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哪些支持政策,具體如何申請?

各市場主體可向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提出申請,經屬地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後,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 申請組織憑認定書可以享受如下支持政策: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五是

六是

七是

四、在支持房地產融資需求方面有哪些措施?

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建房〔2024〕2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會議要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制度,更加精准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推動合規企業項目“應推盡推”“應進盡進”“應貸盡貸”,支持房地產項目建設交付,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五、為什麼支持車位與住宅同步銷售?

支持商品住宅預售(現售)時同步銷售對應地下機動車停車位,有利於進一步便利住宅項目配建機動車停車位銷售管理,能够更好地滿足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房時同步購買機動車停車位的需求。

六、如何理解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對關注度較高的項目鼓勵企業公證搖號?

不再實施公證搖號,一方面可以提高羣衆的購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購房資格預審碼;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銷售效率,縮短從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到購房人網簽備案的時間週期。

同時,對於市場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為確保銷售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經屬地政府研判後,鼓勵企業採用公證機构全程參與的公開搖號管道進行銷售,銷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嚴肅予以查處。

六、如何理解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對關注度較高的項目鼓勵企業公證搖號?

不再實施公證搖號,一方面可以提高羣衆的購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購房資格預審碼;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銷售效率,縮短從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到購房人網簽備案的時間週期。

同時,對於市場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為確保銷售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經屬地政府研判後,鼓勵企業採用公證機构全程參與的公開搖號管道進行銷售,銷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嚴肅予以查處。

七、本市住房限購政策如何調整?

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稽核戶籍、社保等購房條件,不再限制購買套數。

八、有哪些措施加大高品質住宅供給?

為適應房地產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和住房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的新階段,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住宅的需求,著力新增公共服務空間,全面推廣首層架空層,提高住宅半開敞空間半計容比例,鼓勵綠色、低碳、科技建築,推動郊區(市)縣開發低密度、高品質住宅產品,切實增强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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